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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环境政策协同效应,建议“环责险”上升至“环强险”
来源:中国环境网 | 作者:王玮 | 发布时间: 2021-11-04 | 199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   “企业获得感偏低,市场规模偏小,风险管理有待优化等等,这些都是当前环责险存在的痛点和问题。”4月23日,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(以下简称环强险)宣传推广研讨会上,中国环境报社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宣传推广中心(以下简称推广中心)负责人马明宇表示,针对当前环责险存在的问题,由“环责险”上升至“环强险”能有效弥补环境风险管理工具的“短板”,发挥环境政策协同效应。 

    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,各类环境污染问题也频频发生,既破坏生态环境,降低群众获得感,又给企业造成经济、声誉等各方面的损失,有的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。因此,我国引入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,这是通过市场手段应对环境污染风险、保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。试点工作开始以来,企业的保险范围和理赔情况并不理想。 

2007年,原国家环保总局、保监会就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启动了环强险政策试点,当时这项保险还不具备强制性。2013年,我国发布了《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各省自2015年起相继启动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。2018年,生态环境部、银保监会出台《关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》,由责任保险上升到强制责任保险。

     统计数据显示,截至目前,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均已开展环强险试点,覆盖涉重金属、石化、危险化学品、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,保险公司已累计为企业提供超过2000亿元的风险保障。

   “实行环强险以后,保险机构的身份也被‘置换’为环境事故赔偿责任主体,这将迫使其积极投入到投保企业环境风险治理之中,协助企业提高风险管理水平。”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巡视员、副主任阚宝光在研讨会上表示,企业通过保险将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,减轻了企业的环境负担,但保险公司承保之后,就需要对企业的环保措施进行监督管理。

   “环强险不仅有利于环境监管与化解企业环境风险,更值得期待的是‘企业污染、政府埋单’的困局也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。”中国环境报社副社长饶北亚在研讨会上表示,中国环境报社将立足自身优势,为各地政府、企业提供专业、有效的长期支持。 

   “推广中心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性的环境风险评估,及时协调保险公司获得理赔保障解决方案,让企业投保后续服务有保障,同时还为环境监管部门提供智能化实时数据、环境污染等综合解决方案及参考意见。”马明宇介绍。 

      参加研讨会的企业代表表示,“在绿色发展的当下,环强险可以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的发生,我们坚持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,助力推广环强险。”

“今天江苏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宣传推广中心也正式成立。”马明宇介绍,江苏省作为环强险示范省,在13个设区市实现了全覆盖,按照先付费后补贴的原则,对符合条件的投保单位给予补助。

      据悉,目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宣传推广中心已经发展了山西、江苏、河北三个省作为前期试点工作。山西作为最早的试点工作地区,现阶段,山西投保企业达300家左右,潜在投保重点地区的企业在2000家左右。随着绿色产业的深度发展,2021年将继续发展线下合作方巩固基础,为绿色金融助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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